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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的通知

文章作者:小编  发布时间:2024-10-10  浏览次数:

  

关于开展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的通知

  具有较强主题性、新闻性、创新性的融媒体产品和专栏。短视频类作品,新闻价值大,内容有创意,呈现方式新,社会反响好,时长不超过8分钟;直播类作品,策划周密,信息全面,音画清晰,体现用户的参与性★◆■★★、同场感;互动类作品,采用社交媒体线页面等形式,引导用户参与议题■■■,集纳转发■■◆★◆、评论、反馈、分享等互动功能,形成完整交互传播链条;融合报道类作品,在作品中综合使用文字、图片、视频■★★◆、H5、直播等传播手段中的2种以上,报道形式、技术契合内容表达的实际需求★◆◆★■■,对用户有吸引力★■◆■★★、感染力。

  以外语(英语为主★★★◆★,少量法语★★■★、德语、日语、俄语、阿拉伯语)撰写◆★■★■★,讲述国企相关新闻事件、新闻人物■★★■◆、新闻现象,发表在外文媒体■★、公司外文网站★★◆、海外社交媒体的文字、图片、视频推文等形式的新闻作品。要求作品符合以下标准:导向正确◆★,展现国企★◆★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合作共赢实践,提升国企海外形象;符合新闻采写相关规范★■,新闻性强■◆◆;符合外国受众的阅读和思维习惯,外语表达水平较高;受众反馈较好◆■■■★,点击量或转载率较高★◆★◆★■,取得良好的国际传播效果。可按单篇◆■、系列作品申报■◆■。

  新闻作品面向国有企业和新闻媒体征集。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,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纸、刊物、广播电台、电视台★■,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、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■■★★◆,经国有企业官方认证的新媒体账号,以外语撰写在我国外宣媒体或对象国媒体发表的原创新闻作品。申报作品须坚持正确导向,特别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、科技自立自强■■◆、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◆◆■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件、重大主题、重大活动、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形成关键性正面引导作用,传播国资国企正能量★★■。

  各单位择优报送优秀作品★■■★★◆、优秀新闻创客◆◆■■◆,由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复评,主办方邀请专家评委会进行终评,评审过程坚持公开★★◆★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◆■■◆★。

  针对理念创新、手段创新等方面具有重大突破和贡献的新闻工作者,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,综合考察被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■◆★、创新成果、工作作风★■■★■、业务成绩等。

  (一)文字作品(含消息、评论、通讯★■◆、系列报道4个项目)、影音作品(含广播电视新闻、摄影2个项目)、融媒体作品(含短视频、直播、互动、融合报道4个项目)◆★★◆,各项目分设一等奖3个,二等奖6个,三等奖9个。

  2★◆★■◆.创新成果影响较大。具备近3年2个创新成果案例,包括新闻策划■◆◆★■、公关活动★■◆◆、传播方案等,案例要求导向正确,在议题设置、内容策划★■★★、作品传播等方面具有大胆的尝试和突破,符合新闻传播规律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影响★★■◆◆,获得相关创新奖项或作品奖项的优先考虑。

 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新闻作品即可申报,每件作品不可超过3名作者◆★,超过3人按“集体◆★★”申报。

  4◆■◆■■★.优先推荐基层人员。在推荐人选各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考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。鼓励在新媒体方面作出积极探索,在防范和化解网络舆情、维护国企良好形象方面积极创新的。

  (一)10月20-11月28日,报名(自评)阶段。国资国企各单位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组织统一报名★◆■,开展自评推荐本单位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创客,组委会统计结果。

  3.综合业绩较突出。近3年★◆■,在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内★■■■◆,履职尽责■◆★◆■★、敬业奉献■◆■★★◆,弘扬新闻职业精神★★■★,恪守新闻职业道德,维护企业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,并在本单位或本行业有一定突出贡献。

  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。要求新闻性强■◆■◆、时效性强■★★,语言文字简明扼要★◆◆★,逻辑清晰,新闻要素完整的消息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1000字以内);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、热点话题、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评论的评论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2000字以内);用深度报道、解释性报道、调查性报道、新闻特写、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■◆◆、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通讯类新闻作品(字数在4000字以内);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■★◆、多侧面的系列报道新闻作品(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,单幅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)。

  热爱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◆■★,自觉为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大局服务,政治过硬★★★★◆■、业务扎实★◆◆■★■、成绩突出,具备不断探索的创新意识、勇于实践的创新精神、影响广泛的创新成果★◆■,为推动国企宣传、树立国企形象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国企新闻工作者。

  4.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■◆■。有关作品如发现有抄袭、虚假、失实等行为,一律取消资格。

  (二)11月29日-12月5日■◆◆★◆,复评阶段。由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推荐优秀作品和优秀新闻创客进行复评。

  2.各单位(企业总部)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每类作品(不包括国际传播作品)最多可推荐30件参评。同一作者(含合作)的作品不超过2件(组)◆◆■★。

  3.各类作品报送《推荐表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◆★◆。扫描件和作品上传至第八届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网站(网址:)。

 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征集★★◆,鼓励积极参与,充分挖掘基层创作富矿,切实做好初评工作,确保“国企好新闻”活动高质量完成。

  2◆★■★★◆.提交《推荐表》同时附两篇◆★■★■“创新成果案例★◆”说明材料,包括基本情况、创新点★★◆◆■◆、社会影响等,每篇不超过2000字,内容线份,包括《■■◆★■■“十大新闻创客”人物推荐表》、“创新成果案例”说明材料。

 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,深刻把握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,不断优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,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凝聚起强大力量■■。

  为展示新时代新闻战线报道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党建成就,特别是在庆祝建党100周年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、科技自立自强、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成果■★◆,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传播国企正能量,发挥优秀新闻作品、优秀新闻创客的示范引领作用■◆,在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★◆■■◆、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工作部指导下,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、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组织开展第八届★■■■★“国企好新闻”推介活动。

  (三)12月6日-12月12日,终评阶段。专家评委会对进入复评的作品和人物进行终评◆★★,确定各奖项和新闻创客名单◆★■■★◆。

  (四)12月13日-12月19日,终评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,接受社会监督,确认无误后正式揭晓获奖名单◆◆★。

  1.政治素质过硬。热爱国资国企新闻宣传工作,具有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,自觉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服务。

  从不同角度报道、分析同一新闻事件、新闻人物、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及摄影作品,包括深度报道、解释性报道、调查性报道、新闻特写、新闻综述(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上、下两期刊发的专题)、新闻访谈(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线)、系列(连续、组合)报道和图片新闻报道等。每件作品不可超过6名作者◆★★■★■,超过6人按■■★“集体”申报。视频要求画面清晰,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,视频为AVI◆◆、MOV、MP4★■■◆◆◆、MPEG格式等常用格式。摄影作品要求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◆★★■,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■★,谢绝电脑创意作品。所有作品,需注明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100字以内图片简介等信息◆■★■■★。投稿作品需为JPG格式原图,且带有完整的exif数据;胶片拍摄的请扫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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